两人并无私人恩怨,只是出发点不一样。
但是京都的股票问题,也跟随这个案子露出头角。
齐顺义主张彻底禁止股票交易,钱多明则主张朝廷不参与股票管理。
二人僵持不下。
而这个案件的关注点,便落在现在的大周京兆尹田亮的身上。
钱多明和齐顺义,最后达成默契。
那便是把这个案子的最终审判,交到田亮手上。
京都的股票市场,也算京兆尹的管辖。
钱多明和去顺义最终达成一致,把股票市场交由京兆尹管理。
这场众人瞩目的案件,在京兆尹终于开庭了。
程六和商行,全聘请了京都当地的大状师,处理本次案件。
不过案件倒是挺简单,程六对于自已挪用公款,倒卖股票的事实供认不讳。
只是程六觉得自已赚来的银子,全是凭自已的本事赚到的。
并不用分给商行。
但是商行掌柜的态度也非常明确。
没有自已的本金,就无法赚到这笔钱。
所以程六是凭借商行本金赚取的利润,这笔钱该归属于商行。
这场官司马上引起了京都的关注。
新邸报同时也跟踪报道了这桩案件。
待双方都陈述完毕案情后,田亮丝毫没有犹豫地做出了判决。
首先,田亮觉得程六所赚取的钱财,属于是非法收入。
非法收入罚没京兆尹,程六倒买股票赚取的钱全部罚没。
田亮的理由非常充分。
虽然程六倒买股票不算违法,但他是用违法行为取得的本金,所以他赚取的钱是违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