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时候,这一场判决早已经结束。
不知道,他们到时候知道事情不按自己所想的那般进展,又是何等样的表现。
真拭目以待。
1983年5月15日,晴。
张明堂的案子终于如火如荼地展开了。
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律师这个职业,但小地方,可找不到这样的人才,都是自己辩护。
在此之前,张耀阳在和张明堂交流的过程中,就已经让他一定要咬定,自己当时行为不受控,不是主观意识上要杀人,只是失手打死了人而已。
这种过失杀人的罪名,如果一旦成立,看在他自首的份上,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
但这是最坏的结果,如果按照张耀阳强调的,只是紧急避险产生的他人死亡,则有很大的几率不构成犯罪。
案子在一个多小时的辩论和陈述之中,最终他被判无罪释放。
在听到这个宣判的时候,张明堂整个人都恍惚极了。
大概没有想到,只是换个说词,竟然真的给他开脱了罪名。
此时整个旁边席上,只有缪缪几人坐在下面,张明堂的父母意外的并没有出现在这里。
似乎是为了避嫌吧。
我第一个走了出去,心情挺好,站在那个大门口,等着张明堂办完手续后,就能接他一起离开。
在这个门口转悠的时候,看到那两口子等在路边,一个穿着干部服的人领着他们进入了一辆小轿车内。
也不知道谈论了些什么,没过五分钟,那两口子就狼狈地从车子里下来,而车子也扬长而去。
两人站在那里,有些失魂落魄的样子,那巨大的太阳照射在他们的身上,都感觉不到炎热的样子。
等了快一个小时,张耀阳都喝光了一瓶汽水时,这才见到张明堂走了出来。
此时的他胡子拉茬,一点也不像个20岁不到的年轻人,看起来比张耀阳还要老十岁。
他一出来,自然就和自己的父母对上了眼。
没有什么欢心雀跃的激动重逢,也没有为他获得自由的祝贺,有的只是冷漠疏离,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。
张明堂没有冲上去,他的眼里死寂一片,我感觉,在其父母交给他那一封断亲书的时候,他就已经死了一半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