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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做清北得不到的男人(第1页)

治平二十四年,三月二十一。

年轻的荣国公魏曦纵马驰过长街。一路上鸡飞狗跳,不是掀翻了摊子就是吓坏了幼童。

外地人不明所以,还要问一句天子脚下何人如此嚣张

何人

京中人士对这位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这位,正是当今皇后最小的弟弟,大夏朝最小的国公爷,那位不学无术,就连皇帝提起来都要无奈叹气的国舅爷——魏曦。

对了,这位还有一个诨号,人称——大夏朝第一纨绔。

据说这位除了在皇帝面前稍稍收敛三分,那是连面对皇后娘娘,也不买面子的。

对着这么一位靠山硬地位高的混不吝,谁能跟他计较谁敢跟他计较更何况,一群人转眼看向魏曦身后跟着善后给钱的一众仆从。这位虽说混了点,但是出手阔绰啊!那些摊贩巴不得天天被他踢翻了摊子,毕竟人踢翻一次,赔的钱够那些摊贩半年的收入。这,让人怎么计较

魏曦闹出这么大动静,也不过就是为了到街口王二麻子家买上头一炉炊饼。

据他说,王二麻子家这炊饼,就得是头一炉出来的最是酥香,后边的都不是那个味儿!

别说,他这想法与叶清岚不谋而合。

也是巧了,这日叶清岚正带了两个哥哥在京中游逛。沈家毕竟离京十年了,离京那年沈渊十岁沈桓八岁,京中风物早不似从前。于是叶清岚早早约了两位哥哥出府,这第一站,也是王二麻子家,冲的也是这头一炉炊饼。

于是,两拨人就这么狭路相逢了。

按理说,叶清岚女儿身,实在不便在外多走动,即便出门,也该戴个幂篱。但是她从前做惯了皇后的人,虽然是个惨淡收场的皇后,但是她上一世时常要随军出征,与将士同吃同睡的日子她都过过,如今要她乖乖做个闺阁小姐,她还真是不适应,也不愿意委屈自己。

更何况女子怎么了

男子能做的事女子照样做得,说不定还做得比男子更好,何必将自己困于内宅的一番天地

反正她今生不打算嫁人了,也不必在乎什么闺阁名声。尤其沈家又娇惯她,只要她不离经叛道杀人放火,沈家人希望她一辈子都能肆意而为,抛头露面算什么,反正有两个哥哥保驾护航。只不过她到底刚刚被封了县主,考虑到皇帝老儿的面子,她也不好太过招摇,因此就象征性的戴了个面纱。

只留了一双眼睛露在外面。

可是叶清岚本身长相明艳,只不过年岁尚幼,还没完全张开,所以平日里容貌不算出众。但是如今这面纱一戴,却愈发显得一双翦水秋瞳清凌凌如会说话一般,顾盼间自幼难以言说的风姿。

魏曦见到了,就是这么个眉眼明亮鲜活,眉目间却又透出几分不合年龄的疏朗大气的叶清岚。

小姑娘身量不高,明显还未长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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