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纪人,“你的代言,你未播的剧等等,都会因为你当小三的事情而受到影响。我们经纪公司帮你们艺人签约时,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倘若你们形象受损,影响到代言产品的形象,就要赔违约金。”
“赔多少?”要是赔得不多,宁软软觉得自己可以拿出一些积蓄来赔偿,总之她再也不想再去向傅遇之求救。
更何况,那个想要置她于死地的人是傅遇之的白月光啊。
傅遇之怎么可能为了她,而跟他的白月光作对。
经纪人,“能赔到你倾家荡产。”
宁软软,“琼姐,你不要吓我。”
经纪人,“我是不是吓你,你自己可以来公司看看合同。现在你代言的品牌方还没有行动,是因为还没实锤。一旦实锤,个个都能出来踩你两脚。”
宁软软听得倒抽了一口冷气。
先前她有底气,完全是仗着自己的资产多,想着即使下半辈子不工作了,日子也能过得多姿多彩。
现在一听要赔得她倾家荡产,她瞬间急了,“现在除了找傅遇之,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挽回我的名声?”
经纪人,“我早跟你说过了,这事咱们公司处理不了,你还得麻烦一下傅总,让他帮你处理。我就不明白了,傅总就是你的捷径,你为何不走了。”
宁软软,“就是不想走了。”
经纪人,“卖十次是卖,卖一次还是卖,十次跟一次能有什么区别?”
这话,直戳宁软软内心最在意的点。
会疼吗?
好像有一点疼。
不过很快又不疼了。
因为经纪人说得很对啊。
她确确实实是靠出卖自己才得到的那些机会,也确实是靠出卖自己才有了今天的成就与名气。
出来卖,还要什么脸,还要什么自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