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费了些手段,破解了块儿哥的手机锁屏密码,然后开始打开地图,沿着地图走出园区。
地图显示,这里和白景行所在的寨子其实不愿,也就是十来公里的样子,开车二十分钟,走路却怎么也得好几个小时。
路途虽遥远,但也不得不走,关键是。。。。。。现在也不知道白景悦走的哪个方向,只能暗自在心里祈祷,女人已经逃出去了。
就这样疯狂的跑了一路,眼看着快要跑出园区,突然脚下不知道踩到了什么东西,‘咔嚓’一下一个锐利如爪牙的东西,直接夹住了初之心的左脚。
“啊!”
初之心感到了刺骨的疼痛,低头一看,脚踝处鲜血如注,她被一个捕兽夹给夹住了。
“哟呵,今天收获丰富,这个猎物是我的!”
突然从杂草丛生的暗处,跑出来一群人,将初之心团团围住。
“你们。。。。。。你们是谁?”
初之心摸着疼痛难忍的脚,额前冷汗直冒,朝那群人问道。
看那群人的穿衣打扮,典型的当地人,头上还戴着特殊的羽毛,应该是一个比较原始的部落。
像这样边缘国家的边缘小镇,很多部落与世隔绝,部落的人不读书,不工作,不受当地管辖,自给自足,还维持着几百年前一样的生活习惯与社交方式。
白景行所在的寨子,其实也算是一个部落,只是那个部落是边江后天自成一派形成的,稍微有点现代化,而且也有自己的武装力量,和这种几百年传承下来的部落,还不太一样。
“哟呵,哟呵,我的猎物好肥美,今天我是冠军,我们都能吃一顿大餐了!”
为首的一个小伙子,上身披着动物皮的马甲,下身穿着草裙一样的东西,脚上是一双草编拖鞋,兴奋的冲着初之心跳了一段舞,其余的人也跟着起哄。